美丽生活迫切需要3·15
——谈谈学习新《消法》和《质量法》的一点心得体会
近期,通过省办公室举办的法律知识的培训学习,让我对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3·15系统工程有了比较深刻的了解。
原先只要一听说3·15,只知道是保护消费者权益日,以为这是工商管理部门的事。通过这次培训,让我知道了消费维权组织除了消费者协会外,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也是国家法定的维权组织,是隶属于国务院国资委并具有依法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社会维权组织。这个维权组织的组织形式、维权方式更符合党和政府进一步深化体制改革的要求,更能与国际通用的维权模式接轨。
通过学习,我深感美丽生活迫切需要3·15为消费维权搭建新平台、好平台。随着经济高速发展,老百姓的生活富裕了,对品质消费有了更高的要求。近年来,人们深恶痛绝不法分子造成的食品安全危害,但人们更关心更期待有个好平台为消费者展示绿色环保、健康安全的好产品,所以,应运而生的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3·15系统工程正是这样的好平台。通过建立全国性放心消费诚信企业、产品的数据库,为消费者和企业、产品之间建立桥梁和纽带。在这个平台上人们可以放心选择自己需要的厂商和产品,也会更理性、更合理的选择消费,真正做到明明白白消费和品质消费。
加强消费维权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是我们开展维权工作的必修课。通过培训,一下子感到了自己的工作多么重要,责任多么重大。深深懂得,在这个岗位上,在这个平台上,要想做好并胜任这项工作,就得不断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掌握强大的法律武器,深入维权第一线,磨炼自己,将理论用于实际,在实践中总结提高,不断提升自身素质。
我也体会到,法律对于每一个人都是严肃公平的,不论是商家亦或是消费者,都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但凡违反了法律法规,就理应受到法律的惩处。作为厂家和商家,不论是生产或销售任何产品,都不应将金钱利益凌驾于消费者的权益之上;作为消费者,当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需要使用合理合法的维权方式去争取和维护自身权益;而我们3·15维权工作者的责任,就是充分利用法律赋予我们的监督职能,更好地依法维护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依法维权撑起一片蓝天。
任何工作都需要我们去用心的学习,不断的提高,维权工作也同样如此。只有我们加强学习,将理论运用于实践,丰富知识,提高水平,就会赢得消费者的充分信任,就能更好更出色的做好3·15维权工作。
常州工作站 余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