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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3.15诚信建设联盟组织机构


中国3.15诚信建设联盟顾问团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3.15系统工程江苏省办公室简介




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国家民政部登记注册全国性、非营利社团法人,主管部门为国务院国资委。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属于消费者组织公益性社会团体。宗旨是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高消费者社会地位、推进保护消费者事业的发展。

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实行理事会制,由社会各界著名人士及热心于保护消费者事业的单位和代表人物组成理事会,并建立了完善的会计制度,依法进行基金管理,接受中国人民银行和审计部门的审查和监督。

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障是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 国家有关部门在解决消费者投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取得一定的效果。但“消费陷阱”“霸王条款”侵害消费合法权益的现象依然严重。建立夯实的中国3·15社会保障基础,需要政府与社会组织乃至每一个企业和消费者共同努力。因此,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消费者组织社会监督职能,推出3·15放心消费系统工程,以发挥消费者组织作用,联合社会力量形成中国3·15诚信建设协作联盟,联袂打造3·15放心消费服务平台,更好的保护消费者权益。

3·15放心消费系统工程,旨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整合社会力量,共建3·15放心消费服务平台(即:建立放心消费查询系统及建立企业第三方售后3·15服务热线),以提升企业诚信信誉,为消费者提供信得过的产品和服务。

江苏是经济大省也是经济强省,综合经济实力和消费水平一直处于全国前列,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成长,推动现代服务业提速发展,成为新时期江苏经济发展的鲜明特征。

为扩大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及3·15系统工程在江苏的影响,充分发挥快速发展的信息共享、高效便捷的互联网作用,紧紧把握实施新《消》的大好机遇,把江苏企业品牌与消费者及第三方组织平台紧密有机结合起来,有效构建3·15社会诚信监督服务体系,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设立3·15系统工程江苏办公室,全权负责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3·15系统工程在江苏地区开展工作,并负责《品质江苏》杂志在江苏地区的推广、宣传和发行,是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在江苏地区的唯一合法机构。

根据江苏全省经济发展需要和各地实际情况,秉持“打假保优、维权协调、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理念,本着为提升江苏企业品牌形象、增强企业竞争力和引导科学合理、安全健康消费的服务原则,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3·15系统工程江苏省办公室将建立调查中心和江苏省办公室官方网站(www.cfcp315.cn,并在全省13个省辖市和部分县市工作站,为促进江苏经济健康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实现伟大中国梦作出新贡献。也热忱欢迎广大优秀企业和各界有识之士积极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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