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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无小事  确保稳定责任大

发布日期:2015-05-08  浏览次数:444
 

食品安全无小事  确保稳定责任大

为切实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有效开展,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指导下,江苏省不断以出台法规、修订标准、加大问责等行动为突破口,深入细致的开展了各类专项整治行动,有效将食品安全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之中。但是,一些个别问题却很难从源头上得以彻底根治。为此,笔者今天想从社会系统工程的全局角度发表一下个人对食品安全综合整治的粗浅观点:

一、   充分发挥政府的宏观导向作用

就食品安全监管而言,政府的重要责任就是通过行政、法律等各种手段,为食品安全的健康运行营造出公平正义的社会氛围。首先,应全面完善立法、执法等各项环节。对于不讲诚信、丧失社会责任感的企业与个人采取正面教育的态度;对于屡教不改、且公然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企业与个人要保持重拳打击力度,真正在广大生产者与经营者的内心深处形成“不愿违法、不能违法、不敢违法”的敏感意识。同时,还要定期深入相关企业,对广大企业管理者及一线工人展开质量管理、社会责任、法律法规、道德诚信等方面的培训力度。在农贸市场、商业街区等食品交易活动相对较为密集的场所全面建立“食品安全服务站”,有效将各类食品安全所导致的违法问题得以妥善处理。

二、   充分推进企业的市场主体作用

市场是检验企业能否健康运行的最公正场所,虽然企业是以盈利为目的的法人组织,但是却要树立“安全是基础、质量是中心!”的正确理念。尤其,对于生产食品的企业来说,更应当以“诚信经营”为宗旨,把食品安全列为日常工作的重中之重,严格把握好原料的进厂关、材料的加工关、产品的出厂关。不仅要全面加大监管力度,而且还可以在一些重要的生产区域安装视频监控设备、指纹刷卡进门器等安全装备,以防止不法分子在此从事投毒等危及食品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从而让广大消费者能够真正吃得安心、吃得放心。

三、   充分助推社会团体的舆论作用

各行业性、专业性、技术性的社会团体组织,以及报刊、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主要是依托各项地方资源,充分运用信息传递、信息评估、信息监管等相关功能,为架构生产者、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和谐关系发挥着桥梁与纽带的作用。

以江苏南京而言,这里的珠江路电子一条街、夫子庙大市场等商业街区经常会引发各类消费纠纷事件的发生。作为社会团体,可以同当地的工商行政、管理委员会等职能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共同完成各种消费维权活动。如果条件允许的话,还可以在此类职能部门中派驻消费维权纠纷专职调解员。

并且,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还可以充分利用商业街区的相关墙壁为载体,结合主题突出的案例,积极向现场的经营者与消费者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以有效压降涉及食品安全纠纷事件的发生。

四、   充分引导消费者的责任意识

消费者是食品安全活动的服务对象,应树立“科学消费、理性消费”的正确思想,全面强化健康的消费心理、养成良好的消费习惯,用“真实、合理”的消费方式引导企业生产出价廉物美的放心食品,让那些搅乱市场秩序的危险食品没有生存的空间。尤其,平常不仅要到正规的商家购买食品,而且还要注意认真阅读食品标签中的各项说明,对于不能理解的文字,应立即向经营者进行咨询,以避免食品安全后遗症的出现。切忌为了贪图便宜,到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税务登记证的“黑店”消费。(文\刘清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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