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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3·15系统工程城市工作站的办法
添加时间:2014-06-25   浏览次数:461

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3·15系统工程关于建立城市工作站的办法

       为有效推进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3·15放心消费系统工程,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315系统工程建设办公室决定调动社会力量,发挥地方组织作用,建立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3·15系统工程建设办公室地方工作站,使工作站发挥其地方协作优势,以有效实施维护消费者权益3·15系统工程相关工作。办法如下:

      一、条件及要求:
       1、从事企业文化及社会工作性质的法人资格单位。
       2、具备协作组织能力,具有与工商、质检及媒体协作工作的经验。
       3、具有社会责任心和从事维护3·15消费者权益公益事业心。
       4、能严格执行《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3·15系统工程建设办公室地方工作站暂行管理办法》。

     二、程序:
       1、将法人资质,身份证、及公司从事的业务介绍,申请人(负责人)简历等,电子版发送到cfcp@cfcp.cn邮箱。如负责人不是法人,要有法人授权证明。
       2、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3·15系统工程建设办公室对申请城市工作站的单位进行调查了解,资质备案。
       3、符合条件的单位签订定合作协议书,建立地方联络办公室(三个月试行期)三个月试行期后正式授权工作站。

       三、联系方式:
      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
      地 址:北京阜成门外大街乙22号专项负责人:钟莉 (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副秘书长)
      电 话:010-68396602 13910612716
 
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
3•15系统工程建设办公室
2012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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